• darkglass 发布于:2006-05-26 11:59

     

     

     

             其实,江边的信号工麦强和仙客来旅社的服务员陈青是早就见过面的,只不过,没有人知道那次见面的具体细节。重要的是,影片自始至终关心的也根本就不是那次见面。如果说影片将所有的时间花在分头描述此后两个人的生存状态和心理状态,并且在影片的最终给出一个关于两人之间建立亲密关系的前因后果的完满交代,那么,影片的确成功地做到了,必须意识到的,这也只是影片在叙事上的独到之处。其他更多的精细情节也为观众提供了读解它的多种可能性,比如三个人的三次抓鱼、陈青坐在柜台后时那两个未能打通的电话、儿子亮儿与其年龄不符的举动等等。另外,电影里非职业演员笨拙、呆板、甚至略显拘谨的表演显然成为成就电影风格的重要因素。在电影画面中产生了非常理想的陌生化效果。在无意义中完成意义,这使得演员表演与影片主题和风格得以完全重合。然而,老莫一角的演出,却显得有些刺眼。他娴熟的表演淋漓尽致地将老莫的居心叵测和市井气刻画的富有戏剧效果,但在这部电影里却是不合时宜的,与其他人物因缺乏演技而显得呆板、游离于主题之外的表演无法协调。

     

     

     

     

     

     

     

      消失的居所

     

     

     

     

     

     

     

      电影对人物所处的地理环境和工作生活环境采取了一种节省而克制的拍摄方式,使观众没有机会看到信号台或者是仙客来旅社的整体风貌,而且不能够较清晰地想像出巫山小城的整体,只有长江、客轮、两岸的山雾给我们留下了较深刻的印象。信号台和仙客来旅社分别是麦强和陈青工作和起居的地方,承担着工作和生活的双重功能,这就意味着人物所有公开的和私秘的活动都将在这里进行。然而观众没有能够处于一个第三者的角度了解到这两处地方的外部形态和内部结构。
      摄影机被安置在信号台内部,观众只可以在画面的一侧看到镜头所捕捉到的信号台红色白色相间的墙面,此外就是镜头跟着麦强摇动时,我们可以看见一个长的走廊,分别通向几个房间。走廊的一端,是麦强的工作间,同时还兼着他的起居室,那个起落信号标的平台则在最顶层。虽然影片有两个镜头是信号台的远景,但我们也没有看到它的全部。仙客来旅社的大厅面向拐弯抹角的狭窄街道,既是大门又是前台过道,是陈青工作的地方。观众从电影画面中所能够看到的环境,并没有超出陈青的视野,也就是说表现仙客来旅社周围环境的镜头都是表现陈青的主观镜头,是陈青的眼睛看到的。陈青和儿子住的位于旅社三层的一间屋子,则是她的家,同时又是多年来她迫于某种难以告人的生计上的困顿而与老莫发生暧昧关系的场所,也是后来麦强闯入她生活的地方。导演没有让任何一桩只可在暗中进行的活动暴露于镜头前面,甚至连一点暗示都没有,那张易于引起联想的床被厚重的蚊帐所覆盖,摄影机的位置显然没有超过饭桌的位置而侵入到这间卧室较隐秘的地方。而儿子在黑暗中回头注视陈青洗澡的镜头的含义则是值得深究的。是陈青的与老莫的鬼祟行为,使得懵懂的儿子也对母亲的身体发生了兴趣?
      老莫在追着警察小吴报案的时候所经过的街道,都只拍摄环境的局部,让观众想象不出它们在与之相邻的建筑物中会是怎样的。这使得观众将电影里的小城与生活中具体地点相联系的期望落空。尽管影片中有多处已经暗示出小城的名字叫做巫山,而且在三峡工程完成后将被淹没。无论是电影中明指的即将被淹没的小城,还是电影画面本身让观众体会到的“居所的消失”这一信息,都给麦强和陈青的心理营造出一种不安和焦虑的现实状况,成为推动电影发展的一股潜在力量。在电影涉及到的具体地点中,对派出所的表现最为荒谬,只是一间并不宽敞的办公室,如果没有穿着警服的公安和挂在墙上的手拷,那里与最常见的办公室并没有太大区别。而且老莫几次向小吴询问调查结果都是在派出所的公厕外。对派出所的有意回避其实指明了这一事件与公安部门的无关。

     

     

     

     

     

     

     

      潜在叙事

     

     

     

     

     

     

     

        那个根本没有出现的所谓要娶陈青的船上人,是引发老莫与陈青之间清算彼此关系的导火索。在电影表层的叙事中,我们看到的却是与那个船上人无关的“局外人”将整个事件搞的复杂起来。通过老莫报案时的描述,“上嘴皮子上留着一撮胡子”这个特征一下子使得观众在此事与第一个故事之间建立了联系。电影中的时空在此刻获得了回溯性的敞开,电影整体叙事的结构性也在此刻正式表现出来。然而,导演并没有急于将故事的真正主角推到前台。在接下来展开的案件调查中,对警察小吴个人私事的关照始终占据叙述的主线地位,而与主要人物相关的案件调查却成了边缘事件或连带事件。始终处于故事中心的两个人物在电影的第三段退于第三者的位置,由这种叙述策略导致的角色转换,完好地维持了电影叙事的“他者存在”的整体风格。
      那么麦强和陈青之间到底曾经发生过什么?这个问题是必须要提出来的。
      晚饭前,当马兵和丽丽在麦强的卧室里云雨的时候,麦强趴在桌上的小憩使他做了一个梦。但他只是若有所思地咕哝了一句说:“我梦到了一个人”,然而这句似乎无关紧要的话并没有引起心怀叵测的马兵和丽丽的注意。第三个故事里,老莫在向小吴报案的时候,一直说自己与陈青一起工作几十年了,陈青认识的人他都认得,而且不止一次强调好像以前在哪里见过那个“狗日的”。这似乎暗示出麦强与陈青以前确实见过面。可能彼此之间都还留下了印象。这是我们无法通过影片的正面叙事看到的,是影片故事根本没有涉及的事件的前因。看到这里,我们也许就不难理解,麦强从出场的第一个镜头起,就显示出的那种若有所思和焦虑期待的神情和陈青出场时的心不在焉以及在接下来的不安与期待,都已经在传达两个人之间的一种神秘主义的感应。
      关于陈青的心理,有一组含义颇为晦涩的镜头,可能是理解影片的关键所在。陈青领着客人回到旅社,人群登记散尽后,只剩下那个问这问那的男青年,他突然说自己没有身份证,正要在住宿簿上登记时,他却莫名其妙地转身就走了,接下来的四个镜头分别是:

     

     

     

     

     

     

     

       镜头1:旅社大门口,陈青坐在柜台后(能够)看到的。男青年转身离去,在他的背影消失在拐角处时,一个右肩背着包袱、身穿青色上衣、梳着中国古代男子发髻的神秘男子进入镜头,停在陈青抬起头就可以看到的旅社的大门口。
       镜头2 :陈青的上半身近景,她低着头,像是在整理刚才的登记簿,忽然好像觉察到什么,快速地抬了一下眼皮,似乎注意到门口有人,抬起头,看到了门口那个打扮怪异的男子,惊愕地看着那个男子。(画外音乐响起,持续到镜头4)
       镜头3:男子上半身近景,眼睛盯着陈青。显然两人目光相接。
       镜头4:陈青惊奇而慌张的神情,低下头。    
             镜头5:旅社大门,神秘男子已不在,只剩空荡荡的街角。那个离去的房客又回到旅社大门口,拍拍墙,冲着陈青做了个仿佛是侮辱性的手势,又转身溜掉了。
       镜头6:陈青仿佛刚回过神来的样子,跑出柜台,站在门口,气恼地骂了一句“龟儿子”。
       这组镜头在现实的客观镜头中,溶入了表现陈青在恍惚的瞬间所发生的内心活动的主观镜头。有些电影理论家(如让.米特里)不是太赞同在电影中使用“把纯粹的心象具体化为物象的主观镜头”,因为他们认为,观众可能会很难分清哪些是客观镜头哪些是表现主人公内心的主观镜头,反而会造成混乱。在这组镜头里,导演的确是用电影画面外化了陈青的内心活动。神秘男子装扮的不真实感以及空灵的画外音乐的使用,都达到了表现非现实时空的效果,在陈青惊慌失措的表情镜头中强化出一种幻觉感。
       这段表现陈青内心活动的主观镜头,可以做出这样的解释:在那个谁都不知道的麦强与陈青彼此相识的日期以后,陈青每次拿着仙客来旅社的牌子出去接领房客,都会怀有与某个人不期而遇的心理期待。这一次归来,由于又没能与麦强不期而遇,也许是心思太重的缘故,精神发生了些许的恍惚,但却泄露了整个故事的秘密。
             
      并不重要的真相

     

     

     

     

     

     

     

      观众始终没有能够清晰地看到、哪怕是听到“强奸事件”的真实过程。四个相关的人有着四种叙述。老莫出于要将陈青继续占为已有的复杂用心向小吴报案。他似乎是事件的目击者,但他看到的也仅仅是事后的状况,而且他对这件事的认知含有强烈的倾向性和主观目的。麦强的直截了当“我跟她睡觉了”,让人联想起他曾经对丽丽的羞涩和未果,因而感到惊诧。他说他留下了身上所有的四百多块钱给了陈青。小吴不理解,如果是嫖娼,也仅仅要五十块钱就足够了。麦强的解释含糊却理所当然,因为刚发了工资。与马兵说的五十块钱就可以搞一个显然不符。按照马兵的说法,当女人们经过他和麦强身边的时候,他只是与麦强开了一个玩笑而已。之后的事情他不得而知,但根据他对麦强的了解,麦强绝对做不出嫖娼甚至强奸这样的事情来。陈青的态度则极为暧昧,当小吴几次找她询问时,她一直表示没有什么事情发生,而且平静的很。每个人对整个事件都有自己的认识和判断,他者对过去事实的一再追问显得那么徒劳无益。就像一出闹剧,案件调查无劳而终。最后当麦强连夜游过长江浑身湿透地站在陈青面前,这是第一次也是唯一一次两个主角出现在同一个画面里,没有说一句话,陈青泪流满面地用双手打着对面这个或许是来的太迟的男人,而麦强只是抓住了她的手,任她发泄,委曲、责怪、喜悦,一切尽在不言中。世界上的每个人都会经历种种事故,复杂而奥妙的过程有时将结果包裹的严严实实,让人不知道何去何从。而旁观者眼中的所谓的真相与当事人内心的感受相比,我们更尊重哪个呢?亦或是对结果的追问在命运的冥冥力量的击打下会很无力?电影结尾留下更多思考的空间。

  • 这片子看了有两三天了,想理清头绪,发现是徒劳。
       脑中都是片段:麦强,马兵,丽丽三人用不自然的语言尽量使气氛不再进一步尴尬;陈青的脸颊上总是挂着两行隐形的眼泪;老莫那种欲说还休的猥琐,想要使坏却没有大奸大恶的气质。红桶里永远放着两条鱼;黑夜里陈青丰满的身体……


       每个镜头都似乎有自己的想法,像是一种冷眼看待。仿佛导演像个游走的幽灵眼睁睁地看着发生的一切。不赋予人物任何主观的看法。这样的一个好处就是可以由我们的价值观自由支配片子的走向。这也导致各种复杂的情感容易汇合。同情,压抑,讽刺,感慨总会在意想不到的时候跳出来蛰你一下。一碟子碎片在脑海里翻来翻去,你说不上来这片子是好还是不好。有篇评论说是一部同性恋电影,这样的理解未尝不可。片子被广电总局剪过不说,还有一堆符号化的镜头。费解,费解。
       不写了,还是狗屁也写不出来。

  •     从校内上搞到了一份电影目录,决定从头看起,这是第一篇。

        贾樟柯的《小武》

        首先说缺点吧,简单一些。两个不合理的地方。一,靳小勇的婚礼貌似是在小勇见他的第二天举行,但是第二天小勇见了胡梅梅,然后又和胡梅梅至少见了三次面(包括那次去胡梅梅家),小勇才去喝的喜酒(如果那次喝酒不是喜酒,那场宴席的戏就有些突兀了。还有一个证据就是小勇和梅梅最后一次在一起时靳小勇找人把钱退了回去,常理上来讲是在婚礼前)所以婚礼时间搞错了。二,小武拿得靳小勇的音乐打火机应该在他俩见面那天就没电了,但是最后小勇又用打火机为胡梅梅放歌,不合情理。

       入正题。

       简而言之,一个贼。称得上贼的人一般不是大奸大恶,有几分胆怯,有几分自卑,有几分洋洋得意,有几分满不在乎。小武之所以为小武就是因为这些特质在他身上落了根,生了芽。而剧中其他几个人物在我眼中都是小武的另一个写照,电影有种近乎自传性质的统一。

       靳小勇,都可以上电视的民营企业家。从靳小勇家附近的墙可以看出他与小勇的交情之深。墙上是两个人的身高线,清楚地记载着从1982年开始的情谊。电影后面提到当年是1997年,故而可以推出两人关系近乎兄弟。很是喜欢这个细节,自然,不漏痕迹。也就是这么一个兄弟,却因为名声考虑,没有告诉小武自己结婚。即便小武在上了有三百块的礼钱之后,小勇的心依然有着企业家的冷漠,叫人不但把钱退了回去,还加上一句来路不正不敢收,说白了就是骂人。小勇可以称得上是最贴近小勇的人,他也还是个贼,只不过动些脑筋把第三只手放到了台面上。他比小武多的是胆量,少的是善良。

      胡梅梅,一个口音听起来像东北人的卡拉ok小姐。风尘女子自然是以卖笑为业,二人第一次邂逅胡梅梅便想尽办法讨好小武,无奈小武情窦未开。胡梅梅不缺人情味,知道谁对她好。就像小武知道小卖部老板的好一样。小武只在澡堂里唱歌,但最后却唱给了胡梅梅。说明对外界充满不信任的小武开始在情感上与胡梅梅有了共识。小偷和小姐,一对导演很热衷的组合,在这里发生化学反应,使得故事变得如卡拉ok房里一样温暖,小武作为一个我们同情的人终于在社会中有了安慰,虽然这安慰只是暂时的。胡梅梅不比小武多什么,只是一张漂亮些的女人脸。即使是在太原,相信她也不会有多好过。两人的互相抚慰满足了我们对于弱者情感上的诉求,作为影片,这是必须得。

     

     

        还有小卖部的老板更胜,和小武一样的善良。他可以去不断得劝小武该行做正经事,可以不嫌弃一个小偷经常在自己这里光顾。小武也可守着自己的道义为更胜的朋友寻回身份证。还从此留下了把偷来钱包里的身份证仍在邮箱里的好习惯。都是好人。

      小武的悲剧在于一切不好的东西都让他赶上了。客观上讲是人们已经把他看做一个无可救要的小偷,这种观念不允许他有任何发展。即便是父母,依然是痛恨这个忤逆不孝的儿子。主观上,小武也把自己看成一个贼,说起小勇,他总觉得自己没人家聪明。自己也没什么朋友,好不容易情感上开始寄托胡梅梅,人家又去太原找前程。或许只有在偷得动作中小武可以找到一丝快感,找到一丝慰藉,找到一丝自信。他主客观如藤一般将他的生活纠缠,这不是两条直线可以理清楚,多少年的盘根错节谁也无法解释。生活的常态也是如此,什么是什么,不可能理得完全清楚。

       最后一个镜头可以做个眼神,大家都在看小武,他们也在看自己。

  • 2009-08-10石头与沙子

    “国家采取辅助方法和扶持措施,对残疾人给予特别扶助,减轻或者消除残疾影响和外界障碍,保障残疾人权利的实现。”

    ——《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

    各级人民政府建立健全残疾人统计调查制度,定期开展残疾人状况的统计调查和分析,建立残疾人状况监测网络。优先开展残疾儿童抢救性治疗和康复,建立健全残 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对贫困残疾儿童免费开展医疗康复。”

    ——安徽省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办法修订草案

                             -------------------题记

    埋掉是为了长庄稼,长庄稼是为了吃,那不如把她吃掉。

    首先被感觉震了一下的是上面这句话,简单,血腥,富有逻辑,好似《红高粱》。事实上事情本身要比描述它的文字残酷得多。具体报道在谷歌搜索“食女”就可以看到。

    《南方周末》上的报道最扎眼的就是题记的内容。一个疯子抚养了一个残女八年,最后把她打乱顺序放在了热锅里。事件的背景是两个莫大的悲剧。悲剧一是被抛弃的女孩,因为是重度残疾,被生父母抛弃,初来人世便要命丧黄泉。另一个悲剧是兄弟俩受人之托却自认为犯下天大的错,良心上的蹦极让二人受尽折磨,正当壮年却精神分裂,从思想上离开了人世。

    悲剧的增长应该是几何级数的。结果就是今天这出。

    办法,条例,政策,乃至法律在这时显得过分苍白。就像最近实施的农村养老保险新办法,这些制度性的东西不管发展到何时总是有空白。一个法治社会应该和共产主义一样高不可攀,至少在中国是这样。

    这里并不是要批评实施力度不够。法律这东西就像石头,你可以把一个罐子填的满满当当,总会有空隙。你不可能指望在一个落后贫穷的地方有多少权利可以保障。即便你是观世音菩萨,也得拿钱,没有钱,任何问题无法解决。国家或许有钱,但分到你这里就是杯水车薪。依法治国我举双手赞成,但就像上面所说,总有法律管不了的地方。

    下面就是些陈词滥调了。

    想要填满罐子还得有沙子,社会的沙子便是道德,和“法”总是显得那么暧昧的“情”

    以这个悲剧来说明我的观点并不恰当,但细节会说明一些问题。女孩残疾到这个地步是我以前没有听说过的,她的生父母是怎样的人,他们又做过什么?既然亲戚已经安全回家,为什么刘氏二兄弟还要在事后折磨自己知道精神分裂,外界施加了多少压力给他们?二人疯后村里人想着法儿的欺负他们,偷走了老二家里的畜生,还想霸占田地,那里究竟有着怎样的民风?一个疯子养了一个孩子,这么轰动的事村子里居然没有个管事儿的人过问,孩子的死活没人关心,是懦弱还是冷漠?

    抱着看热闹的心理观察着无聊生活中一部出人意料的剧,有时像个先知,有时有扮作受害者,再有时像石头,缄默不语。告诫一句,千万不要让自己成为主角。郭德纲讲话,看热闹不嫌事儿大!

    人情的缺失,拿什么来弥补?宗教信仰,普及教育,亦或是奖罚分明,哪一个才是真正的猛药?

    写到这里,还是想起《狂人日记》,满眼都是那两个字

    ps:此文很矫情,许久不煽情,牙齿生锈,忘煽情高手提点一二。

  • 2009-08-07谈音乐(二)

        除了上帝的话语,唯有音乐值得赞美……我们需要去安慰那些悲伤的人,或者去劝诫那些沾沾自喜的人,去鼓舞那些绝望的人,去感化那些傲慢的人,去平息那些热恋的痴情,去化解那些相互仇恨者之间的敌意……除了音乐,还能找到更好的方法吗?

        上面的话是宗教改革家马丁路德的一段话,虔诚之极。

        剩下的内容以后补上,我都不清楚自己要写些什么

  • 2009-08-06谈音乐(一)

       很大的话题,尽量往小谈

    初中之前对于音乐基本没什么概念,电视连续剧片头片尾曲对我来说就是音乐。千年等一回啥的哼得特别来劲。短暂得接触过手风琴,但是忘记什么原因没学两天就放弃了。音乐之于我在那时就像钱一样可有可无的东西,多了自然是个消遣,少了也无所谓。现在想想可惜了得没接收早期教育,要不然音乐的智商也不会像现在一样平均以下。家庭背景和生活环境决定了我和音乐没啥天生关系,想象不出来小平房里都是机床厂的工人及家属,卡拉ok也就算高雅艺术。

    上初中后认识了王超王chill,可以说他听啥我食他的牙惠也听点啥,像朴树郑钧都是那时候开始听的,影响挺大,现在k歌也基本是那个风格的。此时的音乐由儿时的消遣变成了小爱好,也说不上为什么爱好,反正没事干就听听呗。百事音乐风云榜那时超火,期期必看。像各色小青年一样喜欢了一阵周杰伦,疯狂到拿两个录音机翻录,还差点跑去复印歌词。与此同时还让我疯狂的有雪村和他的活雷锋。总之那时就开始杂七杂八得正式主动接受开了。初三的时候一盘碟让我映像深刻,王chill的某期通俗歌曲附赠CD,里面两首歌的影响特别大,一个是Nirvanayou know you are rightEminemlose yourself。前者的撕心裂肺很震撼,后者的节奏中带狠劲很好很强大。

    后来我就上高中了

    然后我就摇滚了(欢迎各种唾骂,至少当时是那样的)

    起因是我在一次外教课上想显示自己的兴趣广泛提到了Nirvana,青青同学下午就给我拿了一盘Nirvana的盗版smells like teen spirit,里面还有一蓝色小纸条,我现在还流着,意思是现在听摇滚的挺少的,咱俩算志同道合。当时很兴奋。后来接触越来越多我还送了她一副纸兔子的画,此为后话,此处不表。这可以说是激发我的一个诱因,但直接原因是Nirvana的歌真的很好听。再到后来还是看了青青同学的一期《爱摇》,兴趣激增。此时还激发了另一个让人最意想不到的人,本世纪最牛逼吉他手郭旭。从开始上高中的Beyond直接转型重金属,然后到后来的残死。我现在都没弄清我是帮了他了还是害了他了。反正这个变态狂已经朝着我们渴望而不可及的道路大踏步迈进了。高二的一次非著名的见义勇为使得我们有个联欢会开场的机会,那可是全年级的,在篮球馆里开。没日没夜得排练呀,可惜自己唱功不抵,毁了一帮子演奏的哥们了。现场挺尴尬,同学们没听懂我唱什么,也没理解了我们要干什么。后来跟很多人谈起,他们都说你那天说唱的不错,kurt听了不知道要做何感想,死的心都有估计。我后来的感觉是非常之惭愧羞愧,因为我也没弄懂自己在干什么,我既没什么信仰也没什么痛苦要去诉说,弄得自己还很愤青似的。唯一欣慰的是当时牛蕾跟我说了一句“挺好的”相当真诚,很莫名其妙

    以上可以算是主线,穿插着听各种音乐,我王超郭旭互相交流体会,互相影响,听得很杂。有盘碟叫摇滚圣经帮了不少忙。还喜欢过一阵Beatles,后来也不了了之。期间一个人的影响非常大,此人名叫赵宝贞,很索的,原来也是搞音乐的,太原早期贾玉婷(音)乐队的主唱,后来有老婆有孩子,以卖碟和教吉他为生。在高二时感觉郭王二人对他就像教父般的崇敬,不过后来也扯淡。我就蹭上去几回,没什么大兴趣。

    到后来就比较平淡了,大家各自听各自的,交集比较少,到现在都可以以过来人的口吻说话了。我现在的类型是主攻古典,捎带爵士,其他很少,与之前完全不同,可能是古典更合我性格一些。

    写了这么多一个人忘说了:田原。她那张A wishful way可以说是勾人魂魄呐,青春美好爱情什么的都被我搁到里面了。现在依旧喜欢,但不关音乐太多的事了。

    林林总总就这么多,还是跑题了,下一篇着重写音乐本身,不扯这么多个人爱恨情仇了